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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 收藏 | 举报 2019-07-20 14:20   回复:0

信息安全政府部门责无旁贷

信息安全政府部门责无旁贷
近日,南京鼓楼警方在“净网2019”专项行动中破获一起买卖企业法人个人精准信息的案件。他们辗转3省多地,一举抓获个人信息源头泄露方——某省市场监督管理厅处级干部郑某,以及二级、三级中间商詹某、张某。警方查获全国各地企业法人精准信息1万余条,3名嫌疑人累计非法获利近30万元。
通过报道我们不难发现,在这起案件中,作为市场监督管理厅处级干部的郑某之所以“监守自盗”,其主要原因还是心存侥幸,觉得领导干部不会被监管。正是这种心态,让他走上了错误的道路,成为了“网络贩子”。
事实上,在信息化进程中,政府部门是大的信息拥有者,也是强有力的指挥者,掌握着全社会80%以上的信息资源,具有调配、调节信息资源的充分权威和管理职能。在这种背景之下,从政府部门开始,确保信息资源的绝对安全就至关重要。尤其是当今社会,因信息泄露而衍生的违反犯罪行为如此之多,政府部门更是责无旁贷。
再具体实践中,一是要完善软硬件配套设施,建立健全信息化安全管理长效机制;二是要增强涉密人员保密意识和安全防范意识的提升;三是要加大对泄密案件和人员的查处力度,特别是要严防“灯下黑”的情况出现。因为,只有信息安全才有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人民才能安居乐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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