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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改委将严格煤化工准入 高炉气制甲醇将受鼓励

   日期:2011-04-21     评论:0    

据知情人士透露,国家相关部门即将发布《关于规范煤化工产业有序发展的通知》,其中对煤化工规模提出要求,如新建甲醇产能必须达到100万吨以上,在缺水和环境容量不足的地区不建议发展煤化工。这意味着煤制甲醇等煤化工项目准入门槛将进一步提高。

该人士表示,未来煤化工的原料将逐步减少使用适合发电的电焦煤,而以高硫煤和褐煤为主。

工信部原材料司一位副司长也在近日表示,“十二五”期间将根据煤炭和水资源储量与分布、生态环境、交通运输等综合条件进行产业布局,重点采取集中制约、上下游一体化等方式建设煤化工生产基地,鼓励煤化工与盐化工结合,化工企业与煤炭企业结合,实现煤电化一体化发展模式。要淘汰落后产能、坚持延伸产业链,发展下游高附加值延伸产品,积极发展高炉气制甲醇、甲醇燃料汽车的试点。

本报记者从一份甲醇行业“十二五”发展规划建议上看到:“十二五”甲醇产能应控制在5000万吨,大型甲醇企业的产能比重应占到75%以上,并建成20个上下游一体化发展、具有核心竞争力的百万吨级大型甲醇企业集团。

数据显示,目前已投产和在建的甲醇产能达5600万吨,“十二五”期间必须淘汰500-600万吨落后产能才能实现供需平衡。

规划同时提出企业要减少无烟煤的原料比重,使无烟煤为原料的甲醇产能由43%下降至27%,以天然气为原料的甲醇产能由23%降至15%。鼓励炼焦企业以焦炉气为原料生产甲醇,所占产能比例由目前的11%提高到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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