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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常生活中的佳高度

   日期:2011-04-21     评论:0    
日常生活中的佳高度

  (1)灶台。灶台一般65-70厘米高,锅架离火口4厘米为宜。无论使用平底锅不是尖底锅,都应用锅架把锅撑起,以保证大限度地利用火力。
 

   (2)办公桌。桌面高度应为身体坐正直立,两手掌平放于桌子时,不必弯腰或弯屈肘关节。使用这一高度的桌子,可以减轻因长时间伏案工作的腰酸背痛。
 

   (3)鞋跟。男青年的鞋跟不应超过3厘米,女鞋后跟高度以4-6厘米为宜,老年人的鞋跟好为2厘米,少年儿童因足弓尚未发育完全,以穿平跟鞋为好。
座椅。 

   (4)座椅的坐面距地面的高度应低于小腿的长度1厘米左右。这样,坐时下肢可着力于整个脚掌,也便于两腿前后移动。
 

   (5)枕头。枕头的高度应与一侧肩宽相等,这样可使头略向前弯曲,颈部肌肉充分放松,呼吸保持通畅,胸部血液供应正常。但不满周岁的婴儿则以不高于6厘米为宜。老年人用枕头不宜过高,以免头部供血不足。

 (6)床铺。以略高于使用者的膝盖为宜,使上下床感到方便。
 

   (7)照明。灯具距桌面的高度,白炽灯泡60瓦为100厘米,40瓦为65厘米,25瓦为50厘米,15瓦为30厘米;日光灯距桌面高度,40瓦150厘米,30瓦为140厘米,20瓦为110厘米,8瓦为55厘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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