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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家电以旧换新总体方案正式发布

   日期:2010-06-22     来源:安徽商报    评论:0    
核心提示: 凡是具有安徽省户口的居民或在安徽省注册的法人单位,在规定时间内交售旧家电,并购买新家电,可享受家电补贴。补贴标准为新家电销售

凡是具有安徽省户口的居民或在安徽省注册的法人单位,在规定时间内交售旧家电,并购买新家电,可享受家电补贴。补贴标准为新家电销售价格的10%,设高补贴限额。记者昨天从省财政厅获悉,我省家电以旧换新工作总体方案日前正式发布。

  经国务院批准,我省等19个省市为家电以旧换新推广省。政策推广实施期暂定为2010年6月1日至2011年12月31日。

  据了解,我省家电以旧换新工作总体方案,除了明确消费者可以享受补贴外,还准备通过实施家电以旧换新政策,培育一批家电生产、销售、回收、拆解处理企业。中标家电回收企业在规定时间内收购旧家电并交售给指定家电拆解处理企业的,可享受运输费用补贴。指定的家电拆解处理企业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回收旧家电拆解处理的,可享受拆解处理补贴。

  我省家电以旧换新工作的目标是进一步扩大消费需求,提高资源利用效率,减少环境污染,促进节能减排,加快家电产业升级发展,逐步建立完善废旧商品回收、利用等体系。至2011年底,累计实现全省新家电销售230万台以上,直接拉动消费80亿元以上。省商务厅将会同省财政厅、省环保厅等部门制定并发布家电以旧换新实施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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