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相对于直接的“双反”调查,技术性贸易壁垒已经成为影响我国轻工出口的重要因素。一些国家针对皮革及皮革制品中对人体和环境有害的化学物质提出了限制性指令。国际经销商为了避免因某些化学物质对人体健康产生负面影响而进行赔偿的风险,在从发展中国家进口皮革产品时,附加了严格的限量规定。这些已成为我国皮革制品进入国际市场的技术性贸易壁垒,特别是对于中小企业,新增的检测、认证等成本对出口利润造成很大冲击。
近几年,我国因遭受国外的技术性贸易壁垒每年损失至少几百亿美元,对我国使用技术性贸易壁垒前五位的国家和地区是美国、欧盟、日本、东盟和俄罗斯,主要措施集中在认证要求、技术标准要求、产品的人身安全要求、环保要求、有毒有害物质限量要求和包装及材料的要求等六个方面。
2009年欧盟对于皮革制品又增加了新的技术性指令要求:(1)欧盟禁止含有富马酸二甲酯的皮革制品进口。(2)全氟辛烷磺酸盐列入斯德哥尔摩公约受控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