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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鲜膜新国标下月强制实施

   日期:2010-08-24     来源:成都商报    评论:0    
核心提示: 保鲜膜是市民家中常见的日用品之一,但如果包装上没有明示,普通消费者或许并不知道购买的保鲜膜是何种材料制成的,能不能在微波炉

保鲜膜是市民家中常见的日用品之一,但如果包装上没有明示,普通消费者或许并不知道购买的保鲜膜是何种材料制成的,能不能在微波炉加热或者包裹油脂类食品?不过,今后消费者购买保鲜膜将会“一目了然”。据悉,从今年9月1日起,国家质检总局和国家标准委联合发布的国家强制性新标准《食品用塑料自粘保鲜膜》将正式实施。

据成都商报记者了解,与1989年版旧标准相比,新国标扩大了原材料范围,将食品用保鲜膜分为聚乙烯(PE)膜、聚氯乙烯(PVC)膜、聚偏二氯乙烯(PVDC)膜等三类。其中,PE材质的保鲜膜主要用于食品包装,在超市采购的半成品都用的这种包装,因为防潮性、透气性好,适于包装短期存放的饼干、新鲜果蔬、冷冻食品等,但其阻气性较差,不宜用来包装对阻气性特别是阻氧要求较高的油脂类等食品;PVC材质的保鲜膜只能有限使用,可以用来包装蔬菜等,但不能直接包装肉食、熟食及油脂食品,且不得微波加热、不得高温使用;而PVDC膜则用于包装熟食、火腿等,它的成本高,因此市面上较少见。

依据新标准,要求保鲜膜应标识产品的材质或种类,此外,还应标有“不得微波炉加热”、“不得高温使用”、“不能接触带油脂食品”等使用警示语。

昨日,成都商报记者走访了市内几家大型超市卖场,发现目前市面上卖的主要是PE材质的保鲜膜,大部分品牌的保鲜膜已经明确标注长度、适用温度等信息,“冰箱和常温下使用”、“微波炉加热使用”的字样也已标明。据卖场销售人员介绍,未标示警示语的旧包装产品将逐步退出市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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