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凡正版音像制品都必须附有规范的标识,这些标识主要有编码(ISRC)、来源 识别码(SID),引进境外版权出版的音像制品、 进口原版音像制品还必须标有引进批文号、专用 防伪标识。编码:凡国内出版的音像制品都必须标有中国标准音像制品编码(ISRC),该编码由国 家码(CN)、出版者码、类别代码三部分组成。按国家新闻出版署规定,凡未标注ISRC码的音像制 品即为非法出版物,消费者切莫购买,以免上当受骗。 来源标识码:凡国内出版的光盘类音像制 品除标明编码外,还必须标有来源识别码,所谓来源识别码是指通过在光盘塑料盒上规定位置蚀刻 的方式,在激光数码储存片表面压制的一组4位数编码,前两位数为厂名代码, 后两位数为模具代 码。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凡在市场上公开销售而没有来源识别码的光盘均为非法出版物。引进批文 号: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凡引进境外版权出版的音像制品,必须标有国家版权局合同登记号和引进 批文号。国家版权局规定,对境外出版者音像制品进行合同登记和认证,音像出版单位应在其音像 制品上注明国家版权局全国登记号。另外,出版境外的音像制品还必须经国家文化局、广播电影电 视或新闻出版署审查批准,必须标有引进批文号。专用防伪标识:原版进口的音像制品必须标有中 国图书进出口总公司的专用防伪标识,该防伪标识为圆形,弧线依次排列6个大写英文字母GNPIEC (中国图书进出口总公司的英文缩写);下半部弧线依次为 “中图公司”4个楷体中文字; 标识 中心为五线谱的圆体曲文“M”,M上下分别有“音”、“像”两上印刷体中文字。凡原版进口音像 制品无此专用防伪标识的被视为非法音像制品。
自1996年全国音像制品统一加贴防伪标识以来,防伪标识已成为音像市场管理和稽查的一个重要手段。日前,文化部在原防伪标识的基础上对其总体图案作了调整,并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商标局登记注册。文化部决定自2001年3月1日起启用新版(2001版)防伪标识。